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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書之擬定與範例
200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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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永然
契約書之擬定與範例 作者:李永然著 系列:自己動手做系列5 1Y05-1 不知你有沒有這樣的經驗——明明跟對方談好購買一件商品,過了幾天,對方卻把東西賣給別人,理由是:別人出的價錢更高,而且當初雙方並沒有簽約!又或者雖然簽了約,但關於商品的品質、保固期、損害賠償責任……等重要條款卻殘缺不全,出了問題,終究落得個自認倒楣的份!這,究竟是個什麼樣的「狀況」?套句廣告詞:一切都是「契約」惹的禍! 現代社會中,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都脫離不了法律的規範;從法律觀點來看,日常生活中所做的大部分行為,都發生相對應的法律效果,例如:我們在超市購買日用品、搭公車上班上學、送朋友生日禮物等,在在都有法律關係存在其間。而在民事的法律關係中,尤其是各種經濟活動,大多需透過「契約」的形式才能順利完成。因此,契約的運用在日常生活中已是無法避免的一件事。 我國民法就契約類型分為:買賣、互易、交互計算、贈與、租賃、和解、保證……等多種「有名契約」(典型契約),其餘民法未規定的契約,則歸為「無名契約」(或非典型契約)。每一種契約有其特點,其訂定時應注意的重點也不一,若締約稍有疏失,往往造成當事人或大或小的權益損失,更別說完全不懂白紙黑字寫清楚的當事人了。此外,有許多契約更涉及艱深的法律知識,若不由專業律師代擬,實非一般民眾能力所及。因此民眾在擬定契約書時,若有類似的契約範本可供參考,自是便捷許多。 「定型化契約」的產生,無疑相對剝奪當事人的締約自由,除非透過政府適度的介入或當事人的據理力爭,才有可能改變這種先天上不平等的契約關係。「定型化契約」是什麼?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7款的定義:「定型化契約條款:指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所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定型化契約條款不限於書面,其以放映字幕、張貼、牌示、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表示者,亦屬之。」因為是由契約當事人一方(企業主)所擬定,問題更是層出不窮。政府部門因而公布不少定型化契約範本以供參考,藉此維護消費者權益。 本書著眼於讀者的殷切需求,從契約的基本概念出發,簡介契約的種類、法律性質、簽約注意事項,企業經營者對於契約的法律認知……等,再依序採「案例」、「範本」編寫型式,羅列如買賣、借貸、信託、租賃、和解……等13大類契約,類項下並各有1∼10種契約之解說。雖不能說「有約必錄」,但一書在手,幾已掌握日常生活中絕不部分的重要契約。自學入門也好,模擬套用也罷,本書均是研擬契約或簽訂契約前不可或缺的左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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