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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一瞥--你有必要規劃遺贈節稅策略嗎?
200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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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羅美棋
書名:不要一輩子為國稅局打拼——遺贈稅之報稅技巧及節稅規劃 作者:羅美棋律師著 系列:自己動手做系列18 1Y18 荷包吃緊,小老百姓多半不願輕易將稅金送繳國庫,因此各式各樣的節稅策略應運而生。問題是,遺產及贈與稅不同於每年一繳的綜合所得稅,資產總額不高者,未必有節稅規劃的必要。您是屬於遺贈稅的追獵對象嗎?看看以下內文、體檢一下便知道! 根據財政部94年統計,每百人死亡,有3.6%會有遺產稅問題;資產1億元以上者,180件;4,000萬元以下者,4,354件,占申報件數之88.7%。再參考95年(96年相同)遺產稅之免稅額(7,790,000元)、扣除額(喪葬費1,110,000元,配偶扣除額4,450,000元,平均二位子女每人450,000元),合計為14,250,000元。另如遺產為土地或房屋,依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基準。因之,一般言,擁有市值在2,000萬至3,000萬元之資產者,是不必作遺產之租稅規劃的;3,000萬至5,000萬元之長者,辛苦了大半輩子,買部好車,到處旅遊,好好犒賞自己,也不必太作遺產租稅規劃;擁有5,000萬至1億元之遺產者,其規劃也不必太複雜,更不必動用法人化、國際化之工具; 必遺產總額在10億元以上者,方需運用較高智慧之節稅工具。 遺贈稅之規劃,應先了解被繼承人之家庭狀況,如配偶是否健在?子女數?有無二奶、三奶?子女、家族是否和諧?被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身體狀況——是否衰老或已罹重病?及財產明細、子女教育程度(長者及其子女教育程度不高者,較不適合法人化、國際化之節稅方法)等,再思考用什麼節稅策略(工具),必要時可以搭配贈與或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來降低課稅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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