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序
第一章 四週年回顧
宗教人權覺醒紀念日四週年感言/釋淨耀法師 前言:為歷史留下見證 《宗教團體法》草案研討意識感普遍升起 通過研討及說明會揭開覺醒序幕 博採周諮、察納眾議以維護寺院權益 宗教界應有長期轉變文化認知的心理準備 台灣佛教界歷史第一次上凱道 結語:宗教人權覺醒紀念日的意義
第二章 制定《宗教基本法》的必要性
政府應聆聽宗教界心聲並力促《宗教基本法》立法 /釋宏安法師 由政教分離與宗教中立論《宗教基本法》之必要 /仉桂美副教授 一、宗教中立與寬容之立法背景 二、政治易介入宗教之因 三、保護宗教免受政治介入 四、政教分離與聖俗分離之案例 五、宗教人權之保護 六、《宗教基本法》制定之必要性與他法扞格之解決 七、結語 《宗教基本法》重要基本問題的探討 ──制度建立的觀點/彭堅汶教授 一、前言:背景說明 二、制度建立的困境與基本法的定位 三、《宗教基本法》重要問題的挑戰 四、結論:共同的期待與責任 從教俗共贏思維析論《宗教基本法》制定之意義 /周志杰教授 一、政府負有保障宗教權利及增進宗教生活之積極義務 二、《宗教基本法》立法乃教俗共贏及官民協作之契機 附件:中華人權協會《宗教基本法》草案 《宗教基本法》立法原則及與各法衝突問題 /吳威志教授 一、前言 二、國際立法原則 三、《憲法》立法原則 四、各法衝突問題 五、結語
第三章 宗教土地取得法律須知
呼籲宗教界重視《國土計畫法》實施前後合法宗教土地 取得之問題——兼談宗教界當共同推動制定《宗教基 本法》以保障我國宗教合法權益 /釋法藏法師 一、前言:呼籲各宗教界一同重視宗教合法土地取得 的問題 二、《國土計畫法》施行前宗教界的主要問題:宗教 地目變更困難 三、《國土計畫法》施行後:宗教土地取得更為困難 四、台灣各宗教必須團結一心,共同面對全新的世界 局勢與挑戰 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地區」的土地不宜過度限制宗教建 築的使用/李永然律師、陳贈吉律師
第四章 宗教團體財產管理
政府應尊重宗教團體財務自主,並開放補辦寺廟登記, 協助宗教團體合法化/釋常露法師 保障宗教人權,不應無條件要求宗教團體財務透明 政府應重視宗教土地政策並儘速開放寺廟補辦登記 期盼政府儘速完成《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 處理暫行條例》的立法/釋見引法師 宗教團體對《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 行條例》草案的法律須知/李永然律師 一、宗教團體應重視不動產的維護 二、該暫行條例及立法目的及主管機關 三、該條例之適用主體與客體 四、認識「同一主體證明書」與「權利歸屬證明書」 五、結語 附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 條例》草案 呼籲宗教界應正視政府針對宗教團體──制定洗錢防 制行動綱領的意義與後續影響/釋法藏法師 前言:逐漸多元化的法治社會下,各個宗教有必要多 作橫向的連結 從兩場會議了解政府對宗教的財務管理態度 宗教界對洗錢防制以及財務透明等議題的立場 結語:整體宗教界應有的警覺與相應的團結作為 附錄:台灣宗教組織與社會發展研討會議程表 附錄:我國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承諾事項「執 行宗教團體財務透明之相關政策,阻絕洗錢 漏洞」之工作分組會議紀錄 附錄:台灣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摘錄) 強制宗教團體財務公開透明化合憲嗎?/李永然律師 一、主管宗教團體的政府機關已在探討宗教團體財務 強制透明 二、宗教團體財務、財產涉及《憲法》基本權的保障 三、宗教團體的財務來源 四、宗教團體的財務受政府監督 五、強制「宗教團體」財務徹底透明,完全公開,恐 有違憲之虞 六、結語 台灣宗教團體會成為洗錢和資恐的溫床嗎? /李永然律師 一、洗錢的行為應當防制 二、「洗錢」及其相關犯罪處罰 三、政府已將「執行宗教團體財務透明之相關政策, 阻絕洗錢漏洞」列入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承諾 事項 四、要求宗教團體財務透明化必須不得侵害宗教自由 五、結語
附錄
附錄一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 附錄二 聯合國《消除基於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 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 附錄三 大法官釋字第573解釋 附錄四 中華民國《憲法》(摘錄) 附錄五 《財團法人法》第75條 附錄六 2018年立法院王金平前院長等三十六位主委 連署提案版《宗教基本法》草案 附錄七 台灣宗教聯合會民國109年11月26日版《宗 教基本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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