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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性騷擾法律救援Q&A
200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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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涂秀蕊
性侵害、性騷擾法律救援Q&A 作者:涂秀蕊律師 系列:生活權益保障Q&A系列09 2L09-1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的「台灣刑案統計」,台灣地區發生之性侵害案件,從民國80年至90年間,成長了近3倍之多,90年起至今,更高達每年2000件以上,顯示性侵害犯罪比例逐年升高,實是女性心目中揮之不去的夢魘。 性侵害犯罪是一特殊的犯罪類型,它不僅是一種性犯罪,更是不折不扣的暴力犯罪,對被害人造成的恐懼,不只在於加害人違反被害人的意願而強行侵害被害人最隱私的身體部位,更由於在犯罪過程中,加害人可能運用攻擊、虐待、傷害等殘忍手段,致使被害人生理受到傷害,並產生嚴重的情緒困擾,進一步影響被害人日後的生活作息;另一方面,性犯罪往往伴隨著傳統社會對婦女貞操、名譽等觀念的評價,嚴重影響被害人原有的社會親密關係,使得性侵害犯罪的追訴蒙上陰影,間接造成報案率低,加害人逍遙法外的惡果。 至於性騷擾事件,不論在家庭、工作職場、學校或醫院,更是時有所聞,層出不窮。這類事件尤其容易發生在父兄對女妹,男上司對女員工,男老師對女學生,男醫師對女病人,男病人對女護士身上,突顯出傳統父權社會男尊女卑結構下女性身體被物化的性別歧視本質,近年來相關調查報告也顯示,性騷擾問題確實普遍存在。 隨著民主社會的開放,婦女人權日漸受到重視,在婦女團體及各界關心婦運人士的努力下,陸續制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訂妨害風化罪章;性騷擾防治部分,亦陸續在91年1月16日通過公布《兩性工作平等法》,規範職場性騷擾,93年6月23日制定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校園性騷擾,而今年2月5日正式實施的《性騷擾防治法》,則補足規範了前述二法適用範圍外的其他性騷擾行為。另外,為防杜連續之性暴力犯罪,再於94年1月7日修訂刑法,廢除連續犯、提高假釋要件及引進民事監護制度等,此部分修法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同時亦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明定強制治療、社區監控制度及性犯罪者登記、公告制度。 法律固然粲然大備,也嘗試在警政、醫療、社政等配套措施上更貼近性侵害、性交易、家庭暴力、性騷擾被害人之需要,但是立法仍難免有不足之處,加上觀念的錯誤迷思,被害人在走出傷痛面對司法時,除了勇氣外,尤其需要家人及社會大眾給予更多的體諒和關懷。 本書作者透過多年實際參與此類議題的研修工作,彙整出翔實的性侵害及性騷擾現況、相關法律的立、修法精神、實務運作等;亦採易讀的案例、解析形式,說明性侵害及性騷擾的具體類型及其法律救援途徑,鼓勵受害者以積極的態度面對暴力並予正面迎擊。 全書分成四大篇,「壹、觀念篇」,概述性侵害犯罪之現況、發生原因、態樣、社會觀念的錯誤迷思、性侵害、性騷擾之相關法律的立修法過程及內涵;「貳、案例篇」,以類型區分,實際講述各種性侵害、性騷擾之發生原因與防患未然之道,包括約會性侵害、青少年性侵害、智障者性侵害、夫妻間性侵害、近親亂倫案件、被迫賣淫、職場性騷擾、校園性騷擾、醫院性騷擾、其他場所性騷擾、性騷擾罪及猥褻案件等;「參、救援篇」,則詳盡介紹被害人的法律救援途徑,例如:性侵害被害人可向哪些單位求援、可以主張什麼權利、如何報案、如何驗傷、蒐證、如何避免被害人二度傷害、各種性騷擾如何申訴及救濟??,文中並附有相關流程圖、申訴書表、救援單位、責任醫院一覽表等,是事件當事人及關心此項議題的讀者務須詳讀的部分。 王如玄律師在本書的推薦序中曾經寫道:「我們不忍再看見婦女因為不了解法律的使用,等權益被侵害時才怨天尤人,或是發現投訴無門。這本實用性的婦女法律專書,就是希望婦女平時就能了解法律對己身權益的基本保障。擁有這些法律知識備而不用,是我們最樂見的。當然,法律不是萬能的,有時問題的發生,非關法律問題,而是觀念上的障礙,多看看他人的例子,也有助於釐清自己的處境。」本書的用意即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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