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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也要懂法律——打傷殭屍,大有關係!
200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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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振煌
「哇、哈、哈、哈……哪裡逃,看我殭屍探長的厲害,赫,赫,赫……」朱光興裝上恐怖玩具店買來的假牙,四處嚇唬女生。 「殭屍探長是好人耶,哪像你這個死豬頭那麼壞,到處裝鬼嚇人!」李鈺菁忍不住大罵。 「妳敢罵我!納命來!」朱光興露出牙齒又去追李鈺菁,作勢要咬她。李鈺菁一巴掌揮過去,朱光興不但假牙掉了,臉上也紅起來。一時間,兩個人吵得不可開交。 「老師,李鈺菁不但罵我,還把我打傷了!」朱光興見老師進來,立刻告狀。 「活該!誰叫你裝殭屍嚇人,殭屍都死了,打傷也沒罪。」李鈺菁不甘示弱。 「這倒是個問題,打傷殭屍有沒有罪?」老師藉機提出法律問題。 大家平常沒想到打殭屍竟然會有法律問題,一時倒也愣住,不知如何回答。 「殭屍又不是人,也不會痛,打傷有什麼關係?」辛瀅遲疑地說。 「妳怎麼知道不會痛?電視上殭屍探長還可以談情說愛呢!」褚佳瀛有不同意見。 「對啊,電影裡的殭屍踩到糯米會大叫,趕快逃開,還是會痛嘛!」丁若堯加入戰局。 「那都是電視電影瞎掰的啦,拜託!」辛瀅不以為然。 「在法律上,殭屍並不算是人,而是物,所以傷害殭屍並不會犯傷害罪,但是卻會構成損壞屍體罪,最重可以判到五年的徒刑,滿重的。還有一項規定,如果侮辱或毀謗已死的人,也會構成犯罪,最重可以判一年的徒刑。以前曾經發生過一件有趣的案子,有人寫文章說唐朝的文學大師韓愈是因為得了花柳病死的,結果另一個人自稱是韓愈的後代,跑去法院告那個人毀謗他的祖先。像這類問題,可能一般人平常都不太會想到,但法律上對於許多生活上的細節都有規定 ,所以要多了解法律,才不會在無意間侵犯別人的權利。」老師藉這個冷僻的例子,說明法律對日常生活的重要性。 「我們要注意哪些規定呢?」辛瀅想要知道更多。 「比如說沒有經過同意,擅自拆開別人的信,或放在燈光下,偷看信件內容,這種行為可能被關上二個月。所以不要因為好奇,就隨便偷看別人的信件。還有以前常常有人會偷偷錄下別人的談話內容,或裝置針孔攝影機偷拍,像這樣的行為,現在最高會被判三年的有期徒刑。大家如果在路上撿到一百元,可能會放進口袋裡。但不要以為人家掉了,撿到是自己運氣好,其實這樣會構成侵占遺失物罪,會被判罰金。最好還是送到警察局去招領,如果六個月內沒有人去認領,法律會把這個遺失物品送給撿到的人。所以遵守法律的規定,不但不會被罰,有時還會得到獎勵呢!」 「老師,有人用我的名字寫信罵人,這樣子有沒有犯法?」張濟眾問。 「假冒別人的名義寫信,這樣會構成偽造文書罪。如果月考成績太差,不敢拿回家給父母看,同學之間互相代替對方父母簽來簽去,或者自己去刻印章來蓋,這樣也都算是偽造文書。」 「說謊呢?」張濟眾問。 「看是在什麼場合撒什麼謊。如果撒謊的目的是要騙人家的錢,會構成詐欺罪。如果是在法院撒謊,會構成偽證罪,可以判七年的有期徒刑,是非常重的處罰。不過就算不構成法律上的犯罪,宗教上一般也都禁止信徒說謊,認為這樣以後是會下地獄的。所以大家還是誠實點好,不要養成說謊的習慣。並不是法律沒有規定或處罰的事情,就可以去做,因為生活中還有許多社會禮儀,例如在用餐時,儘量不要大聲交談,或使碗筷餐盤碰撞出聲,以免影響別人。像這類的生活規範,雖然不是法律,但在社會交往中,也是很重要的,否則會被人看輕,認為這個人沒有教養。所以大家在學校裡,不僅要學習法律知識,也要學習生活的禮儀,這樣才能夠完整地了解如何做一個尊重他人的良好公民。」 「可是電視上看日本人吃拉麵都唏哩嘩啦的,好大聲喔。」辛瀅想到日本台很受歡迎的拉麵節目。 「社會禮儀會隨每個社會而有不同,所以有句話叫做『入境隨俗』,就是這個意思。即使法律也是會隨每個國家不同而有差異,有的行為在某個國家會被處罰,另一個國家可能不認為構成犯罪。所以『入境隨俗』這句話,還可以解釋成具有更深的含義,也就是不要老是用自己的觀點去看別人,要學習站在別人的立場去看問題,這就是一種相互尊重的精神,也是民主的修養。如果一個人只固執自己的想法,老是認為自己才是對的,不會考慮別人的觀點跟感受,這不但是頑固,更是一種專制蠻橫的態度。法律之所以會有許多關於生活上的規定,其實真正的目的不在強迫大家不能做這個,不能做那個,而是希望藉著法律的規定,使大家能夠從心裡培養尊重他人的觀念,做一個具有理性的文明人。」 「腦袋僵硬不通,好像殭屍!」朱光興又想到殭屍。 「不對吧,殭屍探長會動腦筋辦案,哪裡僵硬不通?」丁若堯當場吐槽。 「所以死腦筋的人比殭屍還不如囉!大家以後腦筋要靈光點,不要被人笑連殭屍都不如。」老師趁勢打趣。 這時朱光興一見下課時間到了,又戴起假牙,準備四處嚇人,同學們紛紛拿起橡皮筋、紙團一陣亂K,這下子反倒是朱光興在大家的奚落聲裡,齜牙咧嘴地落荒而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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