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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及採購法律實務Q&A
200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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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永然
報章媒體經常可見公共工程及採購等相關新聞的報導,此除了與國內面臨經濟風暴,政府藉公共工程的推動刺激內需不無關係外,「政府採購法」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正式施行,亦是開啟相關議題討論,進而帶動風潮的主要原因。 政府採購法的立法施行,不僅使得公家機關採購透明化、公開化,創造更多平等的商機;另方面,採購機關與得標廠商也因為法的日益完備而獲得更具體的保障。問題是,「政府採購法」洋洋灑灑一百一十四條條文,施行細則亦有一百一十三條,加上多不勝數的相關辦法、作業準則……,任誰都是一大負擔!如何快速掌握政府採購法之精髓,並讓您安心運用上手,正是本書編寫的目的。 「工程及採購法律實務Q&A」一書以「工程」採購事項為主體,從招標、投標、開標、決標、施工、驗收到履約爭議處理階段,綜呈其間所涉及的各項問題;全書按前述類別分成八大篇,採一問(Q)、一答(A)形式條分縷析,緊抓重點。 例舉書中主題精華,「招標篇」中將介紹:政府機關辦理工程招標時,要遵守哪些保密規定;何謂特殊採購、巨額採購;政府採購法對於機關採購如何規定投標廠商資格;軍品招標採購能否限定廠商;政府機關於什麼情形下,得辦理限制性招標;在選擇性招標情形下,廠商如何注意資格審查;政府機關在何情形下可採用統包。「投標篇」中則有:廠商對政府採購共同投標的應有認識;參與政府採購的廠商如為借牌圍標的行為,會有何法律責任。「押標金與保證金篇」中將說明:政府採購法對於押標金有什麼規定;政府機關發包工程,能否要求承包廠商繳納履約保證金。「開標及決標篇」則詳述政府採購法如何規定開標及決標;政府採購於何種情形下可採用最有利標;採購機關於何種情形下得宣布廢標。「合約篇」中,如何簽訂工程合約;政府採購契約中如何約定終止或解除的事由;政府機關委託顧問單位規劃設計公共工程,應注意哪些規定等主題則不能錯過。「施工及驗收篇」中,提醒特別注意:廠商承包政府的工程,於施工時應注意哪些問題;政府機關發包工程對公共安全有哪些規定;廠商承包公共工程面對工程變更及新增項目應如何處理;公共工程的工作天如何計算;廠商承包政府機關的營繕工程,竣工不合規定卻未改善,是否會受罰;廠商承包公共工程對驗收應有的認識。「爭議處理篇」則告訴您:被採購機關認係「不良廠商」的廠商,要如何救濟;工程合約爭議可循哪些法律途徑解決;參與政府採購的廠商,對於哪些爭議可以提出異議;何謂「調解建議」與「調解方案」;參與政府採購的廠商,何種情形下可以提出申訴;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調解成立,其效力如何等。 從實務印證理論,由律師筆下解說疑難,本書給您最不負擔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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