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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彼,經商第一條——自己動手查詢往來公司資料
200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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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峰賓
案例
正新經營運動器材公司,與一些公司有業務往來,對於這些往來公司是否存在及這些公司的相關資訊,其可以到哪裡查詢?
解析
依公司法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公司登記文件,公司負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聲敘理由請求查閱或抄錄。 一、申請人:公司負責人、利害關係人或任何人依法申請查閱或抄錄登記簿或其他登記文件時,應備具申請書及相關利害關係證明文件,逐案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之: (一)以公司負責人名義申請者:杕由公司負責人填具申請書,並蓋具原登記之公司負責人印鑑,或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簽名或蓋章申請之。杌如另委任代理人申請時,應加具委任代理人之委任書。 (二)以利害關係人名義申請者:杕由利害關係人填具申請書,檢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並由利害關係人簽名或蓋章提出申請(如為法人,應以法人之負責人名義提出)。又為便於銀行各分行訴訟需要,准由銀行分公司經理人簽名或蓋章(含條戳章)或蓋具分公司條戳章,申請抄錄其他公司之登記資料。杌如另委託代理人申請時:坽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內,載有代理人姓名者,得由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申請之。夌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內,未載有代理人姓名者,應加附委任書,委由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申請之。 (三)以任何人名義申請者:填具申請書,並簽名或蓋章提出申請。如另委任代理人申請時,應加具委任代理人之委任書。 二、利害關係證明文件範疇: (一)法院開庭通知書、判決書、起訴狀、契約書、支票、退票證明文件、持票理由書、鑑定書、機關團體證明文件或其他足以證明利害關係之文件影本。 (二)如為公司股東者,其應檢附之文件為身分證影本(以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留有該股東身分資料者為限)、股票正反面影本或其他投資證明文件影本。 (三)前各項文件如係外文者,應另加附中譯本。 三、查閱及抄錄範圍: (一)登記主管機關應拒絕閱覽及抄錄之情形:杕行政決定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杌涉及一般公務機密,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者。杈其他依法規應拒絕閱覽及抄錄者。 (二)可查閱或抄錄之範圍:杕以任何人名義申請者:依公司法第三百九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僅以申請查閱或抄錄公司最新公示基本資料(即公司名稱、所營事業、公司所在地、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董事、監察人姓名及持股、經理人姓名、資本總額或實收資本額等七項)及章程為限。杌以公司負責人及利害關係人名義申請者:可抄錄公司登記資料範疇,包括核准案件之申請書、登記事項卡(表)、章程、修章對照表、股東名冊、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暨其附件、本機關核准函稿、撤銷函稿、解散函稿(含命令解散)、罰款之處分函稿、會議議事錄(含簽到簿影本)、董監事願任同意書、股票讓渡書、法人股東指派代表人擔任董監事之指派書。杈公司負責人及利害關係人可查閱但禁止抄錄之資料範疇:非本機關之核准函、抄錄案之核准函、身分證明文件、報紙、補正函稿、退件資料等。杝申請跨單位核發光碟影像及公示基本資料抄錄:公司負責人、利害關係人或任何人申請跨單位核發光碟影像及公示基本資料抄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坽受理申請範圍以經濟部商業司、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光碟影像儲存之登記事項卡(表)、章程及公司公示基本資料為限。但併案申請抄錄上開事項以外資料者,則由受理機關逕移權責單位辦理,並副知申請人。夌受理機關如查無該光碟影像資料時,則應儘速移由權責單位辦理,並副知申請人。奅受理機關所核發之光碟影像抄錄資料,以抄錄作業時影像資料庫所儲存之登記資料為準。 四、查閱及抄錄程序: (一)應注意事項:公司負責人及利害關係人查閱登記簿或其他登記文件時,應依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憑本人身分證明文件閱卷:杕對於登記簿或其他登記文件不得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污損。杌裝訂之登記簿或其他登記文件不得拆散。杈不得有其他損壞卷宗資料之行為。杝登記簿或其他登記文件資料閱覽後,仍照原狀存放。違反前開各款規定之一者,承辦人員得當場中止其閱覽,並依法論處。公司負責人及利害關係人閱卷,每次時間以二小時為原則;如有正當理由者,經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同意,得延長半小時。 (二)收費標準:杕查閱登記簿或其他登記文件,每一公司應繳納查閱費三百元。杌抄錄公司登記事項卡(表),每份應繳納抄錄費一百元。杈其他事項:每份每千字或不足一千字,應繳納抄錄費二百元。 五、受理機關及其管轄公司範疇: (一)經濟部商業司:外國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一億元以上及公司所在地在金門、馬祖地區之本國公司、八十三年以前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三千萬未達一億元已解散或撤銷之公司。 (二)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一億元其所在地在台灣省轄區內之本國公司。 (三)台北市政府: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一億元其所在地在台北市轄區內之本國公司。 (四)高雄市政府: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一億元其所在地在高雄市轄區內之本國公司。 (五)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加工出口區內之公司。 (六)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科學工業園區內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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