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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之設立流程——如何開公司 ﹖
200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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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峰賓
Q:
阿郁跟阿榮要合資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剛開始的設立程序應該如何辦理?
A:
意義 要設立一家公司,其完整流程包括「公司設立登記程序」與「營利事業登記程序」。 「公司設立登記程序」中之設立登記,是公司登記中最重要的一種登記,公司對外為一切法律行為,必須先為設立之登記(公六)。原則上公司登記僅需具備規定之要件即可申請,但公司之業務,如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命令,須經政府許可者,如保險、銀行等,則須於領得許可證件後,始得申請公司登記(公十七)。公司成立後要開始營業時,須再進行營利事業登記。 有限公司之設立流程 區分為兩個部分,包括公司設立登記程序及營利事業登記程序: 一、公司設立登記程序:所謂公司設立登記乃是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設立公司,其流程如下: 1.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先由股東之一具名向經濟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公司名稱預查之目的在於避免公司名稱與已成立之公司相同。 2.經濟部審核名稱及所營事業:經濟部審核後准予申請人保留公司名稱六個月及核定其所營事業。 3.訂立章程及出資額繳足:全體股東同意訂立章程,並繳足出資額。 4.取得設立許可:並非設立公司均須取得許可,設立許可係指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命令,規定其業務應經政府許可始得辦理公司設立登記者,一般之公司無庸於設立登記前再取得許可,少數例外如保險公司、證券商須經許可方可成立,故此步驟視所營事業之需要,提出有關之申請。營業項目代碼尾碼為「1」者,屬特許業務。 5.會計師查核簽證:委託會計師辦理公司設立資本額查核。 6.申請送件:備置設立登記申請文件,於訂立章程後十五日內送件,由經濟部商業司或直轄市政府建設局或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收文及審核。 7.核准: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核准,此時公司即已成立。 二、營利事業登記程序:營利事業登記,指完成公司設立登記後欲開始營業時,須先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其流程如下: 1.送件:向縣市政府相關單位送件。 2.核准。 3.領取統一發票:此時公司可開始營業,向稅捐處購買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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