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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社區實務
200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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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永然律師、徐鈴茱律師
當遊覽車載著老老少少、一波波的人潮湧入台北101大樓,參觀著世界第一高樓時,同時也有許多人坐在自己25樓高的家裡,遠眺101,像竹節邊緣上的航線警示燈甚至清晰可見,而腳下灰藍的城市景致,點綴著流動的車潮,還有閃著亮光的新店溪、基隆河,疏離的城市美感狠狠的踹進家裡,感動與感傷都可能有,不必性格浪漫就有感覺,也不需專程驅車去仰高,只是居高嘛,住大樓,打開窗戶就有景致進來。 身在此山中,就不會有欲望去看廬山真面目。的確,居住在都市裡,大樓大廈林立,人,都像無形的蜘蛛人,靠著電梯、升降梯、捷運,在樓與樓間、在工作與家庭間盪來盪去,四目都是高高而立的建築,公司是商業大樓,家裡是社區公寓大廈,稀奇什麼?101大樓裡裝的流行趨勢、超級複雜的管理哲學,以及建築的防火防震,才是吸引以大樓而居的民眾觀瞻的。 實際生活是大樓,連作夢可能都在大樓裡。公寓大樓與都市居民已是密不可分,衍生出來的問題,食衣住行育樂、禮義廉恥……通通有,所以,早期的社會不可能有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在民國八十四年誕生了,應付了不少的問題,解決了不少的糾紛,但或許是初次立法不足,或許隨著現代社會快速的變遷,大樓的問題像電影的異形一樣,演變再三,更複雜難解,停車位的問題不再是產權或占用等簡單規則可解的,而是汽車停車位硬是停了六部機車的問題,管理委員會的組成也不再是如何報備的程序問題,而是各棟想獨自成立管委會的問題……,諸如此類的問題,多且複雜,於是去年年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大幅度修改,網羅常發生又一直懸而未決的問題,修正法條,主要如:非封閉式的集居社區可分別成立管理組織、明訂承受人簽署大樓規約草約的效力、公共設施的點交有政府機關會同檢測的明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流會可就同一議案作成假決議的規定……等等,好讓大樓居民、管理委員會有依法行事、解決問題的根據。 《公寓大廈社區實務》一書,即兩位專精公寓法律的律師根據社區大樓實際發生的案例,以新法解析,提供讀者適用新法解決問題的參考,兩位作者共解析了113個案例,分為六大篇:基礎概念、產權登記、住戶的權利義務、管理組織、強制遷離與強制出讓、建商,並附有相關法規及各部會函令,內容貼近住戶心聲與疑問,遣詞用字流暢易讀,絲毫不見枯燥生澀。 當然,我們不能欲求不滿的要求這次《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修法就將所有大樓的問題消滅殆盡,畢竟問題會隨著時空的變動而衍生,也不能期待本書像魔鬼終結者結束了現存的大樓問題,但藉著本次的修法,及本書的案例,可以定紛止爭不少的問題,可以讓管理委員障礙減少,最重要的,提升住戶參與社區管理的意願,因為,能運作順暢又能服務回饋社區,誰能推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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