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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懂法律,才能保權益!
2008/11/27
專訪台北縣議員張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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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則君
服務民眾二十載,盡心盡力爭權益 擔任民意代表有二十二年資歷的台北縣議員張瑞山,對於選民服務總是不遺餘力,只要上班時間,他的服務處總是開著大門迎接每一位需要的民眾,而他本人也是極盡所能的為每一位選民爭取權益,問張議員他的服務理念為何?他說:「身為一位民意代表,我們要服務的項目很多,但最重要的理念就是幫助選民爭取他應有的權益,普及並廣泛的為縣民服務。我的辦公室裡有四位工作人員,現在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品質,也擴展服務處的面積,希望能提供每一位來尋求協助的選民一個舒適良好的環境。」 除了民意代表的身分,張瑞山議員也在其他的領域從事服務的工作,「我曾經擔任過大秀山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台灣區水管公會理事長、嘉義縣同鄉會中和會理事長、中和市調解委員會主席、秀山義警分隊長等等……,我認為服務分為地方服務、選民服務及社會服務,以台灣區水管公會為例,就屬於較為普及的社會服務,是以整個台灣地區的會員為服務對象,在擔任理事長的任內,有許多項目都需要與政府機關做聯繫,例如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等,利用與各部門的溝通,去爭取所有會員的權益。透過這些職務,也使得我能為更多不同地區、不同身分的民眾服務,是相當好的經驗。」 以服務民眾為職志的張瑞山議員,不僅以民意代表的身分為選民爭福利,也在不同的領域內為更多的民眾提供更好的服務。 以己身為例,期盼司法更完善 身為民意代表,不論在選舉期間或從事選民服務時,都很容易接觸到法律問題,「身為民意代表,很容易就被檢舉賄選、貪污,我本身也常遇到這些問題,但經過法律的審判,最後總能還我清白,不過對於司法,我個人認為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張議員以自己為例,「一般而言,民意代表和政府公務人員若涉嫌不法,都是由調查局來偵辦,而調查員也都會詢問當事人是否稍後就去向檢察官做說明,不了解法律的人會說好,因而就被移送。我也曾遇到相同的經歷,當時我向調查員表示,你還沒有做筆錄,也不知道我涉案的程度,就問我是否要向檢察官說明,這個程序好像不太對。因為沒有拘票是不能強制移送的,於是我都會先詢問是拘提還是約談,如果是約談,我就會另外約好時間,主動前去說明。」 提到「搜索」和「羈押」,張瑞山議員也有經驗,他說:「我有被調查局搜索過的經驗,那種滋味真不好受雖然他們的行為是合乎法律的,但有時事前就先通知電子、平面媒體來採訪,等於是未審先判,即便事後證明了我的清白,傷害也已造成。至於羈押,我也曾遭到羈押禁見,最後被判決無罪,結果一天賠我三千元,這樣真的合理嗎?那造成的傷害又怎麼能彌補。」 對於自己過往的經驗,張瑞山議員覺得有些委屈,他認為台灣的司法還有需改善的地方,「我覺得法律是要遵守的,但是執法人員在執法時應該要更為謹慎,尤其人權也要注意維護,以羈押為例,以前是由檢察官就可以決定羈押與否,一期三個月,有必要簽給所長批示再三個月,進到地院還可以再延押,有時證據未必齊全就先被羈押,現在有比較進步,是由法官來決定是否羈押。我認為檢察官在決定是否聲請羈押應該要慎重,必須有完整的證據證明才能聲押,不然對於人權的侵犯甚大。另外調查局人員對於不懂法律的人,也應該說明他們的權利義務,不能隨意就移送,認為當事人直接去向檢察官說明就好,這樣對於當事人也是不公平的,甚至影響到當事人的權益,像我們黨內提名規定比相關法律還要嚴,一經起訴就會停權,第一審判決有罪就必須退黨,所以這個過程會影響到我的人生和工作,又豈可不慎呢?」法律與人權並重,是張瑞山議員對於司法的期待。 關心、關說一線之隔,小心謹慎免觸法網 民意代表總會遇到選民請託,在法律的模糊地帶,一不小心就成了「關說」,面對這些問題 ,張瑞山議員說:「關心和關說只是一線之隔,要如何看待?我認為如果一件事情沒有任何對價關係,就只是給予方便,那關心和關說都可以,但若有對價關係,不要說關說,就連關心都不行,因為那會涉及法律問題。」秉持這種想法,張議員在服務選民時就有自己的一套標準,合情、合理,更重要的是合法,遠離不當關說。至於選民的法律問題,張議員則會推薦好的律師替他們解決困難。 善選好律師,人生大不同 在面對這麼多訴訟案件,張瑞山議員對於選擇律師,有他一套看法,他認為一位用心的律師,可以改變人的一生,「身為民意代表,總是會遇到很多法律訴訟,不僅是我本人,也包括很多朋友、選民的法律問題,我認為除了本身要加強法律知識外,選擇一個用心的、仔細的法律團隊,對於爭取自己的權益也會有很大的幫助。我認識李永然律師大概有十七、八年了,相關的訴訟案件,也都委請李律師和他的團隊為我進行辯護,他們的服務非常好,常會給我相當透徹的分析、中肯的見解,我原擔心李永然律師較忙碌,哪有時間了解案情,但事實證明他都很投入、很負責,會和律師團隊針對案件內容事前做好研究,看李永然律師在法庭上能滔滔不絕的為當事人爭取權益,我終於知道他在律師界名聲那麼好,聲望那麼高,真的是因為他的專業素養。李律師也教我們要以誠懇的態度面對法官,實話實說,誠實面對司法,是最好的訴訟態度。經過這麼多年,李永然律師和他旗下的律師團隊,他們的法律觀點,是我非常信賴的諮詢對象。」在自己的親身經歷和選民的服務經驗,張瑞山議員認為了解法律是非常重要的,平時就該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識,在面臨問題時,就不會吃虧;若是自己不能處理,找一位可以信賴的好律師,誠實面對司法,才是保障自身權益的不二法門。 張瑞山議員擔任民意代表長達二十幾年,為民服務一向是他努力不懈的工作,未來他也仍將持續參選,希望繼續為台北縣民貢獻自己的心力,為民喉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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