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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帳資金潛藏了什麼風險?
200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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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隆昌
一、背景 我國目前的稅務體制常使帳務出現兩套帳,在有兩套帳的公司,外帳作為報稅用,通常已經作到一定的低獲利水準,而內帳則累積超過最低獲利水準的盈餘。 因內帳所累積的盈餘並未繳稅,該筆資金沒有辦法交代來源,因此,公司會儘量將內帳的資金用各種方式隱藏在個人名下或股東往來科目。內帳的資金,通常會使用在一些沒有辦法取得憑證的支出,例如,被要求不要扣繳的租金或佣金、員工退休金或股東的紅利等。從內帳取得的資金因為稽核困難,所以通常也都有漏稅的可能。 二、內帳資金風險與儲存 如公司的主要股東只有一人,那麼內帳的資金當然只有這一位股東親自負責儲存及管理。有時公司的股東可能有多人,這時內帳的資金就會由一人或數人設立專戶共同管理。公司的內帳資金集中在一個人或數個人的帳戶內管理,極可能產生以下的稅務問題: 1.所得課稅分攤: 資金集中時,無論其運用方式是存款或投資,都會產生利息或股利所得,此時,所得稅負應該如何分攤? 2.依所得追查本金: 保管資金的股東名下產生大量的利息或股利等所得,顯然這位股東應有大量的本金投資,所以當追查本金來源的時候,必會發現資金來源是由公司轉入而牽扯到公司帳務的查核問題。 3.身分資料追查法: 追查股東名下大量現金的方法還有一個,就是直接以個人身分證字號選查財產餘額或異動情形,並與所得申報資料比較,名下財產大於所得申報的部分,即有補徵所得稅及處罰的問題。 4.贈與稅風險: 公司的內帳資金集中在某一人或數人名下,當有需要相關公務支出時,例如,用作員工或股東的退休金,其資金均由此人的名下轉出,因為支出現金的理由並不能公開,結果將導致轉出者與取得者間的贈與問題。 5.收款的人漏報所得: 將公司的資金放在內帳,由內帳資金去處理或支出某些未入帳的費用,除了贈與稅的風險外,另一個缺點就是取得資金者也因公司沒有入帳,可能因而漏了應繳的所得稅。 6.公司少列費用: 至於在公司方面,因為該筆費用未入帳,以致公司也少列費用而多繳稅。 7.低報勞、健保費及退休金: 內帳資金若用於支付員工薪資,外帳所列的薪資降低,其投保勞健保及退休金提撥都會減少。 8.遺產稅及人頭問題: 當保管資金的人發生繼承時,原本可以不必繳或可延後繳的遺產稅,現在因為資金保管在特定個人名下而變成應繳或提前繳納的稅捐。 內帳資金原來應該是公司的盈餘,分配給各個股東時,應該在各股東的名下,或者公司其實沒有這筆支出,這筆資金應該在公司名下。如該筆內帳資金已經分配給各個股東,則不必集中一次繳遺產稅,如果還在公司名下,則不必全部一次繳遺產稅。 又,保管資金的人死亡,該繼承人會立刻繼承該筆資金,在遺產稅申報繳納以後,除非該繼承人與原來的資金保管人一樣可以勝任,否則馬上會再面臨該繼承人需將繼承的資金轉回其他股東的困擾。 三、消除內帳資金的方法 消除內帳資金的方法一般有幾種: 1.將資金全部按照持股比例分配,還給應得的股東: 降低集中保管的財產金額,以避免稅務選查。這種處理方式如果集中在同一年,而轉出金額超過111萬元,即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2.將資金以股東往來的方式轉入公司: 這樣的處理方式,公司與原來保管資金的股東之間不會發生贈與稅的相關問題。 當公司取得資金時,帳上記載如下: 借記:現金 貸記:股東往來 上列公司帳上貸方大筆的股東往來在保管資金者死亡之前如未消除,帳上所存的股東往來是屬於原資金保管者的遺產,應列入其遺產課稅。 至於原有由內帳資金支付的費用改由公司外帳支出。其帳務處理方式如下: 借記:費用 貸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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