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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查土地,被人占用嘸?
200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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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謝長裕
起厝須知──先查土地,被人占用嘸?
案例
為什麼興建房屋前需查詢土地是否被占用?
解析
因為地上物之權屬並非一定為土地所有權人所持有,往往為處理地上物而需投入大量之人力及精神,更需花費高額代價,或因土地被占用未能清理而致使可供建築之基地面積減少,故於興建房屋或購買土地之前,需先查明土地是否被占用,以免購買有糾紛之土地及徒增土地取得之成本。 一、地上物調查內容 (一)地上物之種類:合法房屋、違章建築物(如車棚、棚架、豬舍??)、農作物。(二)地上物權屬:以了解地上物之所有權人為何人。(三)地上物座落位置及面積:以了解地上物座落於基地之詳細位置及占用基地之面積。(四)占用原因:如有權占有、無權占有、租賃、地上權人或其他之原因。(五)地上物使用年限:以供處理方式之擬定。 二、地上物調查方式 (一)向現住戶或附近居民訪談,以了解權屬何人或同意土地使用原因。(二)向主管機關(如地政事務所、稅捐稽徵處、警察機關??)查詢地上物之權屬或使用者為何人。(三)現地拍照及測繪地上物座落位置及占用基地面積圖。(四)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登記簿謄本以查詢地上物所有權人與土地所有權人之法律關係(如地上權人、共有人、租賃)。 (本文摘自「房屋興建完全法律手冊」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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